2019年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冀应急工贸〔2019〕42号
一、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统揽全局,把握重点,精准施策,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效。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把“措施到位、行为规范”作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实施监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建立工贸行业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统筹省级执法和市县监管力量,有效提升县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形成监管合力;
——加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延深监管执法内容,深入排查隐患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严肃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政策引导和监管服务,转变工作方式,将监管服务贯穿于监管执法工作全过程,促进工贸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健全全省工商贸企业监管台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机制建设质量得到提升,小微、微小企业标准化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环节部位实现科学管控,安全生产基础水平进一步提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落实。
1.严格落实各级监管职责。各级严格按照《河北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中责任分工,积极开展各项监管工作,突出重点监管企业,认真组织督导抽查工作。省厅在完成省级监管重点工作的同时,通过督导、调度、通报等方式对各级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办法要求。
2.强化分级分类监管措施落实。对A类企业,开展深化“双控”机制建设活动,重点抓好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等方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能力提升;对B类、C类企业,引导企业建立强化过程控制的责任制体系,以提升标准化创建及运行质量为着力点,重点抓好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抓好粉尘、液氨、熔炼等重点环节部位安全管控,抓好危险作业安全措施以及应急保障措施落实;对于D类企业,按照“措施到位、行为规范”的思路,根据危险有害因素种类,重点抓好用电、用气、防火、机械防护、特种设备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明确管控措施、操作规范和适用行业,企业参照执行,基层监督指导,夯实小微微小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3.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各地要将企业摸底工作做实、做透,在前期企业信息统计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一本企业基础信息台帐,明确企业基本信息、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主要生产工艺设备以及重大风险源点等内容,并将规上企业情况报省、市备案。省市两级对照台帐开展督导、暗访,对工作质量差、数据严重失真的予以通报。
4.实施动态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存在重大隐患整改难度大的企业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及时调整监管级别,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同时,根据办法实施情况和各地反馈意见,适时对办法进行调整完善。
(二)全力推进“双控”机制建设。
5.全面推动。各地要大力宣传贯彻《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简称省政府2号令),以推动企业落实省政府2号令有关内容为核心,将“双控”与标准化、专项整治和督导执法相结合,协同推进,不断拓展“双控”建设覆盖面,提高企业“双控”机制建设水平,筑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6.打造样板。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分行业打造本地及省级样板企业,严格试点建设标准,按照省政府2号令的具体要求,从企业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逐条逐项全面推动落实。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全力推动试点建设的同时,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参加风险辨识、管控措施制定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建成试点的,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已经建成或已具备试点条件的,要在从精、从严、从细上下功夫,确保试点建设质量。强化试点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分阶段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开展观摩交流和专题培训,加快“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进度。
7.建立奖惩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双控”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建立风险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提高一线员工辨识风险、上报整改隐患的积极性;强化约束惩戒,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风险辨识不全面、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
(三)努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
8.明确工作目标。全行业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将“措施到位、行为规范”作为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的核心内容,督促各行业企业针对标准化创建运行过程中辨识出的危险作业、危险环节、危险部位,研究制定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和操作规范,指导企业建立起全员参与、全程管控、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9.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研究制定标准化企业运行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标准化达标企业提升运行质量的具体要求,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与运行质量自评估。细化督导检查标准、程序、方法和步骤,对督导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改进;对标准化运行差或者根本未运行的企业,撤销其等级证书,实施重点监管;对发现的中介机构不深入现场、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进行通报约谈。
10.规范小微、微小企业标准化创建。以乡镇安监站监管为主导,宣贯落实我省《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并结合全省强化小微企业监管的指导性文件,加强重点环节部位监管,组织各地推广样板地区小微、微小企业标准化试点建设经验,加快推动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运行。
(四)深入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1.集中开展冶金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冶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今年起在全省冶金行业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
12.明确整治目标。将全省钢铁联合企业以及高炉工艺铸造企业一并列入整治范围,重点落实项目源头治理、深化“双控”机制建设、安全管理提档升级、机械防护与能量隔离、一线作业人员防范能力提升和重大事故隐患管控等整治措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精准化管理。
13.严格源头把控。涉及产业政策调整的钢铁企业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严格履行项目安全“三同时”相关手续,按照最新标准、规程、规范、政策要求,完善配套相关安全设施,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项目验收工作的督导检查,保证新建项目安全平稳投入运行。
14.深化“双控”机制建设。各冶金企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风险隐患系统诊断活动,企业必须开展一次系统性的风险诊断,特别是对易发生事故的涉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检维修以及外委施工等重点环节,逐环节、逐部位、逐岗位开展排查,全面分析企业顶层设计、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有能力的企业可组织内部技术力量完成,技术力量薄弱的,可聘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完成。诊断工作完成后,要形成诊断报告,并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对报告有关内容进行随机抽查,保证活动效果。
15.紧盯重大事故隐患。定期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调度,督促企业加快进度,确保整改期间安全措施到位的同时,按期完成整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对存在重大隐患又未采取任何措施的企业,坚决责令停产整改;对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停。
16.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探索制定实施机械防护和能源隔离的试行标准,指导全省企业规范、科学实施改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前期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推动轧钢以外的其他生产单元实施运行设备机械防护和检修作业能源隔离安全管理,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以及防控事故的能力。
17.狠抓一线作业安全能力提升。通过督导执法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加强企业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监督问责机制,实现企业员工作业规范化,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
(五)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8.贯彻一个标准。认真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宣贯工作,各地要督促企业将规范的宣贯与企业日常培训相结合,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根据规范要求修订完善企业相关制度措施,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的管控。
19.推行一个手册。转变过去行业管理思路,针对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类型,研究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手册》,对不同种类有限空间的存在形式、危险因素、具体管控措施、人员行为规范、应急救援措施以及适用行业等内容进行明确,在全省推行。
20.开展一次系统辨识。通过整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辨识,严格落实作业审批、通风检测、作业前风险确认、现场监护、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冶金、建材、轻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有限空间监管台账,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六)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
21.明确执法目标。紧紧围绕“措施到位、行为规范”这一核心目标,将企业各项作业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作为执法的中心工作,深入企业一线、深入作业现场,特别是抽查一些非常规性作业及外委施工作业,通过现场核查各类作业票证、台帐、一线岗位人员的作业行为以及各类作业程序、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到位,倒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22.开展专项执法。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铸造类企业的监管,省厅组织开展铸造类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以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为主要抓手,对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双控”机制建设情况、重点环节部位现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等。
23.坚持严管严查严处。注重执法质量,对存在重大隐患、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高危作业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内部审批制度、隐患长期大量存在或未及时整改等情形,依法依规严厉进行查处;对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到位、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通报曝光,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以及责任追究;对于典型事故,在严厉查处的同时,提级召开省市现场警示教育会议,放大事故警示效果。
(七)不断改进安全监管工作方式。
24.注重监管服务。贯彻落实全省“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工作要求,坚持监管执法服务企业,了解企业实情,制定政策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帮助企业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从完善责任制度落实方面帮助企业改进提高,始终做到政策制定依托企业,政策落实生效于企业,发挥好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引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5.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省市县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动态调整优化政策措施,强化行业监管工作的谋划、组织与协调,统一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工作标准,形成上下合力。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市县两级定期将本地工贸行业监管工作典型做法与省厅进行沟通,省厅统计整理后,通过各种信息发布的方式向全省进行通报。加强对市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调度、考核,努力形成权责清晰、全面覆盖、管控有效的工作格局。
26.强化基层调研。结合重点工作安排,围绕“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深化冶金行业‘双控’机制建设”、“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和行为规范”、“加强小微企业管理”等亟待解决的课题,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调研,综合分析研判,发现解决问题,科学精准施策,不断强化行业管理基础,增强各项监管措施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