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防 2022-04-19 分类: 危化 浏览量: 0
项目名称 |
敬业钢铁有限公司加热炉脱硫脱硝项目(第一炼钢事业部、棒材事业部)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河北省环保厅下发的《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其中调整了轧钢工序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现加热炉烟气中SO2、NOx排放无法稳定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均须安装加热炉脱硫脱硝系统。 二、项目名称 加热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第一炼钢事业部、棒材事业部轧钢)。 建设单位 敬业钢铁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 敬业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项目备案信息,建设内容为:对敬业钢铁有限公司轧钢线1号、4号、5号、6号、7号加热炉安装脱硫脱硝系统,其中轧钢线1号、4号、5号加热炉各安装一套脱硫脱硝系统,6号、7号加热炉安装一套脱硫脱硝系统,共4套脱硫脱硝系统。 项目建成后加热炉烟囱排放值SO2浓度≤30mg/m3、NO2≤50mg/m3、烟气粉尘颗粒≤5mg/m3,满足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六、项目性质 新建 七、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该项目于2021年7月1日在河北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备案 (平开投资备字【2021】015号)。 八、项目政策符合性 该项目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环保部等六部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所建设的项目,为强制性环保装置建设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利用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辨识,该项目不涉及需要淘汰的落后安全技术装备。 九、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1601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000万元。 十、其它 该项目建成后由敬业钢铁有限公司第一炼钢事业部和棒材事业部进行管理,其中一二车间脱硫脱硝和三四车间脱硫脱硝由第一炼钢事业部管理,五车间脱硫脱硝和六七车间脱硫脱硝由棒线材事业部管理。 本项目拟新增劳动定员20人,每天 3 班,每班 8 小时,包括主控工、巡检工和维修工等。 |
|||||||
项目组长 |
李峰 |
技术负责人 |
纪聚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委澎 |
|||
报告编制人 |
李峰 |
报告审核人 |
郝玉杰 纪聚顺 |
|||||
参与评价 项目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
|||||
李 峰 |
李 峰 |
|
||||||
田泽鹏 |
|
|
||||||
王 斌 |
王 斌 |
|
||||||
刘 旺 |
刘 旺 |
|
||||||
刘 玺 |
|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
李峰 田泽鹏 |
|||||||
勘察时间 |
2021.10.26 2021.11.10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的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项目的特点,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避免在安全设施设计中采用不安全的工艺流程、工艺设备、设施、危险的原材料;避免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缺陷;提出预防、降低、消除危险的有效措施,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程度。 |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