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防 2020-12-25 分类: 危化 浏览量: 0
项目名称 |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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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公司于2017年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评估,并在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备案。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79号令修正)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科防冶金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重大危险源进行再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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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刘锦程 |
技术负责人 |
纪聚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委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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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刘锦程 |
报告审核人 |
岳焕章、纪聚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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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 项目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评价师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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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程 |
刘锦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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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鑫 |
张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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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春宁 |
黄春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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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凤 |
赵金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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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天芳 |
牛天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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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
刘锦程、张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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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时间 |
202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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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煤气柜、粗苯储罐、煤气管道等)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安全管理进行了现场勘查,详细了解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设备使用情况、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了解了该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同时对该公司周边500m范围内的人员分布情况进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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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0.9.27 |